之前和朋友聊天。朋友觉得Amour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。红色而已。很多牌子的腮红都能做到。A个人也觉得。和EA Desire之流比起来。Amour算不上什么特别出挑的颜色。但胜在百搭。没有偏色。所以不挑肤色。没有亮片。所以不挑肤质。好上手。又不易出错。所以这次出国。A的23块Nars腮红中唯一带在身边的一块就是Amour。不知道怎么搭配妆面和衣服时。Amour是一个很稳妥的选择。可浓可淡。四季咸宜。老少通吃。 始终觉得。Amour的苹果红里。有一种独特的张力。柔和的。亲切的。带一点小小的雀跃。以至于容易让人误以为一个词。爱情。比如A的同屋第一次看见A用Amour时。恰巧KenZ来找A。室友就很开心地问。Akilla, are u in love? 问得A一头雾水。第二次又用Amour。室友狐疑。Akilla, are u in love…again? 好罢。Amour的爱情。这样看来。倒很切题。只是谁又知道。爱情这种东西。或许也只是一种误读。谁都飞蛾扑火。谁都身不由己。
评论